主辦:山西省臨汾市浮山縣人民政府 ? 版權所有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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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壇鎮人民政府、縣直各有關單位、各社區:
《浮山縣市容秩序亂象專項整治行動方案》已經縣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浮山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12月7日 ????
(此件公開發布)
浮山縣市容秩序亂象專項整治行動方案
為進一步提升城市精細化管理水平,構建優美、整潔、規范、有序的市容秩序,提高群眾幸福感、獲得感。經縣政府研究,決定對影響市容市貌、影響市民通行的占道經營、亂堆亂放、私搭亂掛、流動攤點、機動車和非機動車亂停亂放等市容秩序亂象開展專項整治。為確保整治行動取得實效,根據國務院《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綜合治理促進條例》《山西省城鄉環境綜合治理條例》《臨汾市城市市容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法規,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以百姓需求為牽引、以解決問題為導向,聚焦群眾反映強烈的城市市容市貌問題和瓶頸短板,通過專項整治行動與常態化工作相結合,實現城市面貌明顯改觀和城市管理水平提檔升級。
二、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市容秩序亂象專項整治行動的組織領導,決定成立浮山縣市容秩序亂象專項整治行動工作專班,組成人員如下:
組 ?長:劉又鋮 ?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政府副縣長
副組長:高振山 ?政府副縣長
閆探寧 ?政府副縣長、公安局局長
亢 ?毅 ?政府副縣長
成 ?員:石海鵬 ?縣城鄉建設和交通運輸局局長
王 ?斌 ?縣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局長
康忠強 ?縣綜合行政執法局局長
孫 ?濱 ?臨汾市生態環境局浮山分局局長
王二明 ?縣融媒體中心主任
翟強強 ?縣公安局副局長
劉云鋒 ?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大隊長
李 ?陽 ?天壇鎮人民政府鎮長
常正鋒 ?東街社區黨支部書記、居委會主任
郭洪濤 ?西街社區黨支部書記、居委會主任
顧志軍 ?文昌社區黨支部書記、居委會主任
蓋旭峰 ?西城社區黨支部書記、居委會主任
丁志國 ?府南社區黨支部書記、居委會主任
王虎澤 ?棲鳳社區黨支部書記、居委會主任
工作專班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城鄉建設和交通運輸局,辦公室主任由石海鵬同志兼任。
三、執法人員組成與經費保障
成立由縣城鄉建設和交通運輸局(20人)、縣綜合行政執法局(5人)、縣規劃和自然資源局(3人)、縣公安局(4人)、市生態環境局浮山分局(2人)、縣公安局交警大隊(4人)、天壇鎮人民政府(3人)執法人員組成的執法隊伍,分片區開展執法活動。執法車輛和執法裝備由工作專班辦公室協調,執法人員用餐補助嚴格按照標準執行。
四、整治內容及要求
針對市容秩序存在的各類突出問題,開展為期3個月的專項整治,解決一批市容環境的突出問題,攻克一批城市管理的難點頑癥。
(一)流動攤點專項整治
整治要求:主要街道、重點區域,原則上取締流動攤點經營行為,在規定時間段內可在流動攤點規劃區域進行經營。具體如下:
1.小十字口流動攤點統一擺放至神山西路道路兩側規定區域;
2.二中門口、檢察院巷口、二中體育場門口三處流動攤點統一擺放至二中十字西北側規定區域;
3.體育公園門口流動攤點統一擺放至縣公交公司停車場東側劃定范圍;
4.神山東路與文昌街十字路口流動攤點統一擺放至文廟門口至文昌街道路兩側劃定范圍;
5.天壇東路與糧食巷十字路口周邊流動攤點統一擺放至天壇東路電子商務公共服務中心門前人行道外側劃定范圍;
6.三中門口流動攤點統一擺放至西城社區辦公樓院內劃定范圍;
其余各路段區域流動攤點可根據地理位置分別擺放于國土局巷便民市場、北關農貿市場、西關農貿市場,經營時間:6:00—22:00。
所有流動攤點均需自備垃圾桶、地布等垃圾收集設施,營業期間負責收集各自攤點范圍內產生的垃圾,做到離場即清。
天壇路浮山中學門口、第一幼兒園門口,新風街第六幼兒園門口、紅衛巷城關小學門口、新風南街城關小學門口,堯山東路二中門口,文昌南街文昌小學門口一律禁止流動攤點經營。
(牽頭單位:縣城鄉建設和交通運輸局,配合單位:縣綜合行政執法局、縣公安局、天壇鎮人民政府、各社區)
(二)占道經營專項整治
整治要求:道路兩側的商場、商店、飯店等經營場所不得超出門、窗、外墻占道經營。對沿街違規占道攤點及店外經營行為進行清理取締,對影響交通的攤點加大整治力度。根據環境良好、交通順暢、擺放整齊等要求,對農貿市場周邊環境進行整治,查處店鋪跨門占道經營行為。
早點經營商鋪早上7:00—9:00可臨時在店外經營,9:00以后要將臨時攤位撤回店內,并負責將店外垃圾清理干凈;夜市經營商鋪從19:00—22:00可臨時在店外經營,22:00以后要將臨時攤位撤回店內,并負責將店外垃圾清理干凈。
(牽頭單位:縣城鄉建設和交通運輸局,配合單位:縣綜合行政執法局、天壇鎮人民政府、各社區)
(三)市容亂象專項整治
整治要求:全面治理亂貼、亂畫、亂拉、亂掛、亂搭、亂堆、亂放行為,尤其是迎賓街、天壇路、神山路、霍光路、新風街、文昌街的遮陽網、塑料棚、臨時建筑等全部予以拆除,統一使用遮陽傘;清除取締建筑物、構筑物、護欄、櫥窗上張貼的各類廣告,全面凈化建筑物、構筑物立面空間,對借樹木、燈桿、墻面等晾曬衣物、搭建臨時棚房的行為堅決予以取締。持續加大餐廚油煙凈化設施排查整治,力爭全部達標,努力營造整潔有序的市容環境。
(牽頭單位:縣城鄉建設和交通運輸局,配合單位:縣綜合行政執法局、市生態環境局浮山分局、縣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縣公安局)
(四)環境衛生專項整治
整治要求:組織人員車輛對主干道聯合清洗作業,對街道和人行道精細化清洗,利用機械化作業優勢,高效率對城區主干道進行反復深度清洗。生活垃圾收集做到日產日清密閉運輸,發現建筑垃圾偷運偷倒、亂堆亂倒等問題,依據有關規定從嚴處罰。各社區對所在轄區的道路、小街小巷存在的環境衛生差、保潔不到位、垃圾積存等突出問題,集中開展大掃除。
(牽頭單位:縣城鄉建設和交通運輸局,配合單位:市生態環境局浮山分局、天壇鎮人民政府、各社區)
(五)機動車、非機動車停放秩序專項整治
整治要求:機動車方面,對違章停放嚴重的街道、路段,要通過合理設置停車位與違停處罰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有效治理,重點加大對長期占用公共停車位的“僵尸車”、無牌車整治力度,該處罰的處罰、該清理的清理,營造規范有序的停車環境。非機動車方面,對非機動車亂停影響交通、長期占用人行道、盲道、消防通道的,以宣傳勸導與現場糾違的方式,引導市民按照“朝向一致、擺放整齊”的要求一律停放在非機動車停車區域內,人行道路緣石至建筑立面范圍內的其它區域嚴禁停放非機動車,違者予以拖離。
(牽頭單位:縣城鄉建設和交通運輸局,配合單位: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天壇鎮人民政府、各社區)
(六)建筑垃圾和渣土運輸專項整治
強化渣土源頭、運輸等環節監管,加大拋、灑、滴、漏等污染道路行為整治;嚴禁單位、個人、施工企業將產生的建筑垃圾隨意傾倒,發現有此類行為將依據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
(牽頭單位:縣城鄉建設和交通運輸局,配合單位: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天壇鎮人民政府、各社區)
五、整治步驟
(一)宣傳發動階段(2024年12月7日至12月10日)
制定工作實施方案,成立專門組織機構,明確責任分工,充分利用廣播、電視、社區宣傳欄、新聞媒體、報刊、網絡等載體廣泛深入宣傳,引導各類商販、經營業主自覺守法依規經營,市民群眾廣泛參與市容秩序集中整治,努力營造良好氛圍。
(二)全面整治階段(2024年12月10日至2025年2月28日)
按照集中整治目標要求,集中力量抓焦點、保重點、解難點、消盲點。各相關單位,嚴格按照職責分工,緊密結合工作實際,采取日常發現與集中整治相結合、堵與疏相結合的方式,有計劃、有步驟地逐項落實整治任務,確保城市市容秩序專項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三)鞏固提高階段(2025年2月28日至3月7日)
梳理分析整治成果,從整治措施和實際成效上總結經驗,加大監管力度,強化督導檢查,嚴厲打擊回潮、反彈現象,將專項整治中的好做法、好經驗提煉、固化為制度,把取得的成果轉化為長效機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整治工作專班召開動員會,統一思想,健全和完善工作機制,壓緊壓實工作責任,履職盡責推動整治工作的開展。
(二)強化部門聯合。各成員單位要按照整治的重點任務和目標要求,進一步細化工作舉措、落實要素保障,加強協調溝通,形成工作合力。要認真查找薄弱環節,建立健全聯合執法機制,認真落實責任,形成齊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三)注重宣傳引導。要充分利用各種新聞媒介,采取“小手拉大手”“隨手拍”等多形式宣傳活動,大力宣傳《城市道路管理條例》、《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知識及整治內容和要求,爭取廣大企業、商鋪、個體商販等的理解和支持,發動城市各機關、單位、門店、社會團體、市民積極參與整治行動,形成全社會積極參與、共同行動、自覺維護城市市容環境的濃厚氛圍。
(四)高效督查落實。工作專班辦公室要依據整治標準要求成立督導組,采取定期檢查、跟蹤督查、明查暗訪等方式加強對整治情況進行督導檢查,落實通報和督辦工作制度,確保專項整治工作取得實實在在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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